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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稳定增长 帮扶措施得力 ——2023年湖州市低收入农户收入情况简析

日期: 2024-02-22

2023年,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决策部署,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以“促进低收入农户共同富裕”为目标,因户制宜开展产业帮扶,全力拓宽低收入农户增收致富路径,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一、总体情况

截至2023年底,市现有低收入农户19236户,30251人,其中,低保户13398户,19644,占比分别为69.9%65.5%;低边户3326户,7849,占比分别为16.4%24.8%;特困户2303户,2303支出型困难户209户,455人,占比分别为1.2%1.8%统计2023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4161元,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21元,同比增长12.6%,总量和增幅居全省第五。

二、低收入农户收入主要特点

(一)低收入农户收入稳定增长

      2018年以来,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增速均超过12%以上2023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比2022年增加2712元,增加额高于全省平均水平171元,仅次于宁波,全省排名第二。全年增幅高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5个百分点2023年低收入农户与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值由2022年的0.486提高到0.509 

   分区县看,各区县之间发展较为平衡,2023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均在12%-14%之间,最高与最低相差2个百分点。分别为吴兴24460元(增长14.0%)、南浔22590元(增长12.3%)、德清24955元(增长12.0%)、长兴24843元(增长12.5%)和安吉23979元(增长13.0%)。

保障水平稳步提高

2020年以来,我市每年对低保、特困和残疾人员补助标准进行上调,为低收入农户收入保持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低收入农户保障标准从2020年每月873/人上调至2023年每月1105/人,累计上调幅度232/月,增长26.6%。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标准从2020年每月1455/人上调至2023年每月1835/人,累计上调幅度380/月,增长26.1%。残疾人员补助标准从2021年每月262/人上调至2023年每月332/人,累计上调幅度70/月,增长26.7%

帮扶措施得力,促增收成效明显

2023年,我市各级政府聚焦低收入农户“提低”重点群体,出台了众多促农增收政策文件,有力保障了低收入农户收入持续增加,全年各类措施促低收入农户增收成效显著。

1.出台促增收政策措施多。2023年,市级层面出台了3项政策文件,分别是《低收入农户增收促富行动方案(2023-2025)》、《湖州市本级低收入农户扶持政策实施细则(2023-2025)》和《湖州市促进来料加工式共富工坊发展奖补办法》。区县层面出台了8项政策文件,分别是《吴兴区低收入农户湖羊产业帮扶方案》、《吴兴区低收入农户增收促富行动方案(2023-2025)》、《德清县百村千企带万户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长兴县低收入农户增收促富行动方案(2023-2025》、《长兴县2023年社户对接助农增收十百千万帮扶行动实施方案》、《关于社户对接助农增收的二十条政策意见》、《安吉县农业产业助力低收入群体增收行动实施方案》和《安吉县“竹林鸡”产业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行动实施方案》。

2.各类帮扶增收成效明显。近年,我市各区县根据各地特色开展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和集体带动帮扶等措施,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成效明显。一是各区县利用农业产业资源打造了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帮扶基地截止2023年底,全市有产业帮扶基地194个,帮扶低收入农户2755户,预计户均年增收8000元。另外,依托未来农场共富班车,通过联结机制,建立以未来农场+合作社+农户等模式累计帮扶低收入农户828户,预计户均年增收6000元。二是加强培训提升就业增收。全年开展各类农业培训帮扶低收入农户2084人,依托湖州乐业共富班车的爱心岗位、慈善福利岗位、强村公司公益性岗位等就业途径帮扶低收入农户1656人,预计人均年增收3000元。参与妇女来料加工帮扶133人,预计人均年增收5000元。三是发挥强村公司优势,以村集体经济发展为引擎,驱动低收入农户增收。截止2023年底,我市以强村公司等村集体经济项目辐射低收入农户增收881户,涉及帮扶金额802万元。村集体经济组织分红向低收入农户倾斜6030户,涉及帮扶金额466.6万元。

3.低收入农户生活改善加强。2023年,我市各区县加大了低收入农户生活改善补助发放。吴兴区为296户低收入农户发放了1600元的家电消费券,南浔区持续推进“六无六有” 的帮扶服务,为623户低收入农户购买家电设施,投入169万元,德清县为全县200户低保、单人保、散居特困人员配置价值59.98万元家电,长兴县为178户帮扶对象配备价值56.66万生活家电,安吉县扩面“六无六有”扩面综合救助,全年完成善居工程825户,为1611户困难群众配置5+1基础家电3018件。

需要关注的情况

近来年,我市低收入农户增收措施得力,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保持较快水平,但2023年增速低于全省平均水平,是2021年以来首次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分季度看,2023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态势,1季度到4季度增长分别为15.4%、12.7%、12.1%和12.6%,前两个季度增幅分别高于全省水平3.9、0.1个百分点,后两个季度增幅分别低于全省水平1、0.8个百分点。 

从地市情况看,2023年,我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24161元,比邻近的嘉兴、杭州分别少3259元和1259元,在全省排第5位,收入增幅全省排名与宁波并列第五(见表1),排名位次较2021年、2022年分别回落2位、1位。

 

1  2023年分地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情况表

地  区

人均可支配收入(元)

增速(%

排名

全  省

21440

13.4


杭州市

25520

11.7

9

宁波市

24616

12.6

5

温州市

19304

14.0

2

嘉兴市

27420

10.7

10

湖州市

24161

12.6

5

绍兴市

23840

12.5

7

金华市

18352

13.4

4

衢州市

20887

13.5

3

舟山市

26145

10.4

11

台州市

19960

12.1

8

丽水市

19137

14.4

1

    促进低收入农户增收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兜底保障政策标准

针对主要因疾病、伤残等原因的低收入农户,一定时期内仍以政策托底为主要措施。要对标嘉兴、杭州等地区,稳步提高医疗救助、保险救助、最低生活保障等财政兜底保障水平;提高政府转移性支付的使用效率,扩大低收入农户子女免费教育的范围,缩小教育机会的差距,实行免费的学前教育制度,建立低收入农户终身学习培训长效机制;加强康复托养机构建设,确保符合条件的农村低收入残疾人康复托养得到基本保障同时,避免一般农户与低收入户过大的保障落差,防止过度福利和“养懒汉”。

(二)扩大社会力量帮扶参与度

围绕“乡村振兴”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鼓励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帮扶低收入农户增收,形成多元长效社会帮扶体系。加强宣传引导,出台政策激励,扶持农业产业发展,推进乡村产业帮扶,为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农户创造更多工作和经营机会;加强资源整合,促进村集体经济发展,继续推进村集体帮扶;同时加强乡村文明建设,发扬淳朴民风,倡导勤劳致富,杜绝“等靠要”现象。

盘活资源增加财产净收入

重点围绕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低收入农户土地(房屋)折股量化、农村标准厂房建设等增值收益分配机制方面开展创新试点,探索低收入农户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在集体经济收益分配时设置一定的比例(提留)向低收入农户倾斜。在农村资源要素比较丰富地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与土地要素市场化改革,提高低收入农民获得农村土地、集体股份带来的财产性收入,推动农村共同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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